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0593|回复: 4

[评批] jsh 谈李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9-26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jsh谈李松' O" u5 H$ w0 j

- ^+ n" }# l3 [6 P- o7 T
  李松先生很不好谈论.
6 n1 G! Q  @0 s" x) ]* l) u0 c: S1 H1 M8 E
    一方面,李松先生的书法和为人很能打动我,另一方面,李松只注重字内功夫的修炼而大大忽视字外功夫的积累这种做法又很让我迷惑.; P7 p- {8 j. x" k, R  Y. ^

2 m: x8 r9 ]) h+ F; G. C4 Y    不考虑这么多了,想哪儿说哪儿吧.% q' }* ^! ]2 l3 {( V+ ~; r
8 q0 M  v+ S4 D# K6 x
    首先,李松是一个能让人佩服的人.于书法一道,他非常勤奋,这从他的作品可以看出来.于碑,他几乎是遍临天下所有能够见到的碑版字帖,他在碑上所花的这种功夫实在让人吃惊.因为用的功夫深,所以他对于碑的把握可以说已经深入骨髓,他写碑,轻松如探囊取物------就技术层面而言,李松的碑体书法,已入化境.
" @7 N; _5 \7 A2 k' R2 T3 y, |6 ^7 ^! u" W1 u$ k
    李松是一个悟性很高的人,这也可以从他的书法看出来.写碑的人,很容易把字写死,写僵.全国写碑高手中,孙伯翔老先生气势大,字也不俗气,但孙老的作品,特别是碑行结合的作品,非常僵化-----硬而无趣,不好;金伯兴完全去形取神,自辟蹊径,走了一条书法创新的捷径;庞国钟则完全进入碑林迷魂阵,转悠不出来------他必将在深山老林里面被自然慢慢风干;李松则不,他把碑写得有滋有味,李松的碑体书法,体态饱满,丰润有加,形神俱备.李松的碑体书法,谨严不乏趣味,活泼而又不逾规矩.
6 b9 H. X! q  {- C
" ?8 @1 C1 B0 ~    在我个人的思想中,我认为李松的书法实践水平要高于孙伯翔老先生.孙老的所谓独创的碑体笔画并非他的独创,而且孙老的字多蛮力乏意趣,而李松的字则在充分把握碑体外在形态的同时,寓情于形,有情有意,情景交融.孙老达不到这个境界.+ y5 P* ?" K7 f- A% g
) |) r. S: ~7 u( `
    据说李松的为人也很好,这当然也是优点.1 g  S; d" A  V: H6 A
* O7 M" ]2 w$ B7 G' I3 w
    我所纳闷的是,李松似乎不怎么在乎字外功的修炼.现在的社会环境,造就了一大批专业书家,他们可以只有小学水平,可以不懂断句,不懂作文,他们照样可以写字赚钱,我不知道这是时代进步的结果还是社会的悲哀.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想要成为大家,特别是书法大家,一定的文化储备是必须的.但从李松这里,我感到了失望.前一段时间,我曾看到李先生的一个题跋,短短数言,语言含糊不清不说,基本的文化常识也弄不清,这让我很是愕然.; P; T8 k7 E) g3 ?0 c8 `: V

* k. i+ h8 L6 N" ^    李松,作为一个超一流实践水平的书家,我的建议是,要补一补文字课.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jsh :

虽然是戏字,却凸现功夫.
: ~% _. Z- m, o& ^! w# P5 x; l4 U虽然是同一个字,却是很好的一幅作品,看到他这样写字,你能不佩服么?
20070926_8fc6fdccb83be5dd25f7OsgZyOlBY7YR.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松作品:

9.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28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6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em13 face13 hao  hao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