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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无意斋主

为“书法创新”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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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2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是不断创新而成为艺术的,是以可读识的汉字为表现对象,从而也留下了供后人学习的范本。我们今天的创新是昙花一现?还是能留下一点可供后人们学习的东西呢?我想这是书法人特别是热中创新的书法人应该思考的。1 }2 O# P0 m) t) [
/ @) x+ v/ |& [
[ 本帖最后由 无意斋主 于 2006-11-26 20: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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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3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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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ang640316 于 2006-11-23 09:52 发表
" G+ g  ^: R* L  F. z! @+ A: W胡说

: b' I% j. m% W- X. f8 v何谓?请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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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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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8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表达思想的.都是允许的.
2 o" u% H# N/ p1 x* O4 l, Thttp://blog.sina.com.cn/u/1220676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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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9 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点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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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11-29 02:20 发表
/ g9 I1 A* g  P2 j; I) l9 c" H( n* `学点美学

2 e  v' P, |$ ^9 T# f- o; N+ l然也。愚认为书法有她的特殊性,如果连专家都不认识的书法作品,只能是书家自我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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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5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样!书法才能繁荣!哈哈!!
# `8 \; x, g7 ^9 M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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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6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无意斋主 于 2006-11-14 15:10 发表
% X( g  |( y* `+ z' R, t为“书法创新”而设计
- x3 t4 i4 |/ D# l8 y1.书体尽量夸张变型,让他人努力才能辩认,甚至不认识。
* j7 @: B1 f( W7 d+ H  `( e! T( M! n2.墨色浓得成团或枯得几乎不见。5 W# L1 n( W6 B7 e
3.用笔不要提按。
, t' G* P- x1 \' V  Q4.多用鼠尾,折笔等病笔。
# c  k) Z! f$ n5.章法尽量杂乱。, ]+ u0 O% G8 t! Q" e
(注意:还要用宣纸,墨汁。 ...
# R( @0 v" [1 N& ]

. N' o$ l2 _6 d
8 s$ V7 m2 \( s/ V* G终于找到书法获奖的经验啦!em1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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