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圣手妖刀

书艺的目的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4-2-16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的目的

下面引用由羽一先生2004/02/15 12:18pm 发表的内容:
" N' ~1 p! X% G- U6 I按你说的话,一切学习方法,技法等都可以不要了?大家都来写性情啊!!唉--,真是书法的悲哀了!!
为什么自娱就一定是不讲技法,纯粹书写性情的呢?高超的技法就不能自娱了吗?羽一先生何以会有这样的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2-16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的目的

    啊呀老弟!不要换概念啊!9 d$ }8 V' f! f# G& N6 T9 p3 j+ Q
   我们开始是说“自娱”的问题,你是正方,我是反方。后来你说书法审美没标准,我说有,才有下面的所谓“技法”与“性情”问题的。
9 U& ], U1 Y0 {6 Q# `- v6 y   有人说书法是“性情”为上,我说性情与技法要兼而有之,你看看清好不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4-2-16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的目的

你认为“性情与技法要兼而有之”,我没有反对过哦,我从来没有说过“一切学习方法,技法等都可以不要了”这么狂妄的话哦。你可不要误解我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2-16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的目的

[这个贴子最后由羽一先生在 2004/02/16 06:56pm 第 1 次编辑]
. V& J8 o1 q6 A: Q
下面引用由圣手妖刀2004/02/16 12:45pm 发表的内容:4 |5 r& y# e8 c
你认为“性情与技法要兼而有之”,我没有反对过哦,我从来没有说过“一切学习方法,技法等都可以不要了”这么狂妄的话哦。你可不要误解我啊。
   不会的。我是作的推理嘛。讨论时说一下,平时不说就好了。 :em02:
) x8 ^6 D0 t. U+ Y   还要说一句:你真的要去补课!要多看点现代经典书论,这方面的知识你还不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2-17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的目的

下面引用由羽一先生2004/02/16 12:40pm 发表的内容:$ D+ Y# R, c, d  ~% a# c
啊呀老弟!不要换概念啊!1 u, L5 L/ ]5 H, L
   我们开始是说“自娱”的问题,你是正方,我是反方。后来你说书法审美没标准,我说有,才有下面的所谓“技法”与“性情”问题的。
: y5 U- w5 U2 G7 w6 e7 t   有人说书法是“性情”为上,我说性情与技法要兼 ...
你們倆喝醉啦.從內容看:
. _+ g" b4 E3 i% N  v& {"自娛"的問題沒有正方,反方. ) M& Q; C& U! C) c/ y) p
"技法+性情"也沒有正方,反方. & i  i4 g' ~  M8 u9 F) n: Q
你們倆都是讚同. 辯什么?7 x) v5 d' A6 }: U% u6 \) ?2 D) ^9 ?
要辯的只是"審美有沒有共同標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