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真实的刘炳森” 系列之四:众人心中的刘炳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9-7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已经离开我们的人.我们不能妄加评论.+ r" G' U0 T3 K& n2 S/ Q4 q
做过的好事历史会有记录.
& d0 `# R. X  f, F. d& p& v1 W可是后人为了吹捧自己就写如此文章., K8 l$ G4 o" ?; ^. ?% p
还是客观公正为好.也不要写得酸溜溜.
! A1 _+ Q6 \# q+ _, s( z( j9 j0 V4 e1 Q( S4 @/ y" z4 s, f
刘先生为人大家知道.做的好事大家清楚.9 w( o4 s! B* ^; T1 s
那些后人就不要拿他宣传自己吧.
8 _; D" P6 l3 |6 F0 [8 l+ G$ L' }+ }
/ h8 c) V9 q' o以后那些大师少兼点职.
5 N. L7 c5 o0 @& a踏踏实实做好一项工作也就够了.0 z. N  W  o- I" @) }9 n3 O" }" {
' R' g$ g" ]' b- i" }
古代大师不知道有没有这么多社会职务.
- _7 S4 Q  t& k* B: shttp://blog.sina.com.cn/u/122067665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