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4a31851
发表于 2008-1-16 12:29
写的不好,给再多的钱也没用.
嘚瑟
发表于 2008-1-16 13:10
闫安说得好em1 em1 em1
香城俗子
发表于 2008-1-16 13:17
em14 em14 em14
香港名人, 可惜在美国涉及卖假古董和逃税, 本被提名诺贝尔经济奖, 因被丑闻影响,被除名了。
听说人现在还被被美国税务局通缉,不敢再到美国去了。
em4 em4 em4 em22 em22 em22 em22
颖南石涛
发表于 2008-1-16 13:27
从贴出来的几个字看,
他写的没有说的好
曾如影
发表于 2008-1-16 13:38
原帖由 554a31851 于 2008-1-16 12:29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写的不好,给再多的钱也没用.
张五常先生的愿意应该是“出钱我才写得好(这好是他能力范围内的好)”。
很多时候“义务劳动”缺少动力***,难免会应付之。
有偿创作,这也是尊重劳动的体现。人家尊重你的创作,给你报酬,你必须也得对得起对方的付出。
纪伟
发表于 2008-1-16 13:41
给不给钱=用不用心
在理!!
丁剑
发表于 2008-1-16 13:42
什么人都写字了,是好事。但写的不好,写的不好还能卖钱。说到底还是官本位,名本位,不是艺术,
但人家能卖,奈何?
艺术的春天何在?书法的春天何在?
曾如影
发表于 2008-1-16 14:11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8-1-16 13:42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什么人都写字了,是好事。但写的不好,写的不好还能卖钱。说到底还是官本位,名本位,不是艺术,
但人家能卖,奈何?
艺术的春天何在?书法的春天何在?
机制决定很多事情。河南书协十几位的副主席或许可以说明很多问题。
梦草堂
发表于 2008-1-16 15:07
这是一种“名人经济”,与艺术无关。莱温斯基的内裤比张五常卖得贵多了
三溪野樵
发表于 2008-1-16 21:27
和郑板桥一样的高见呀,书法篆刻也需要银子的滋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