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独步
发表于 2007-12-13 20:59
笔墨官司,有比无好!
泡泡果
发表于 2007-12-14 00:04
骂骂就会约稿。。有的搞啊!!搞吧。。em21
祝永红
发表于 2007-12-14 01:44
一口气从1#看到62#,哭笑不得。
还是静心练字好。
墨石声
发表于 2007-12-14 01:50
说实话!胡传凯的字习气太重、品味不高,也只能算三流书法爱好者。上海独有一人我是敬佩的:沃兴华先生!人家才是正真做学问、品学兼优的人物呢。他才是当今海派书家的代表!!
闻山
发表于 2007-12-14 07:33
公道自在人心,欢迎争鸣
发如雪
发表于 2007-12-14 09:23
唉一声叹息.
招雀园主人
发表于 2007-12-14 09:26
蒋先生公开修改胡先生文章,尽管缺乏一点“隐人之恶”的厚道,但必竟于胡先生利多弊少。
胡先生在书法杂志出口成脏,稍失名家风范,但必竟还属就事论事,没有指名道姓进行人格污辱。
蒋先生实在不该将道听途说的胡先生“告密”事件搬出来,为你们的争斗助兴。
我赞同前面喜鹊登录先生那句话:“批评是双刃剑,揭露别人的同时也将自己暴露了出来。”
招雀园主人
发表于 2007-12-14 09:44
原帖由 天生书呆子 于 2007-12-12 11:09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由于事件牵扯到我,我也了解了一下情况。在这件风波中有一个大的误会,胡传海先生上网很少,他对网络的了解不多,一些消息是道听途说,不太准确,比如,他把蒋圣琥当成了了那个恶意炒作林岫匿名信的胡圣琥,所以 ...
这才是呆子被人喜爱的原因。
蒋圣琥
发表于 2007-12-14 10:08
原帖由 招雀园主人 于 2007-12-14 09:26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蒋先生公开修改胡先生文章,尽管缺乏一点“隐人之恶”的厚道,但必竟于胡先生利多弊少。
胡先生在书法杂志出口成脏,稍失名家风范,但必竟还属就事论事,没有指名道姓进行人格污辱。
蒋先生实在不该将道听途说 ...
招兄好,兄不了解其中实情.
蒋圣琥
发表于 2007-12-14 10:09
原帖由 招雀园主人 于 2007-12-14 09:44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才是呆子被人喜爱的原因。
呆兄在替我和老胡打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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