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风牧云 发表于 2007-1-16 13:57

为书法正名

书法中的神采,气韵和意蕴的最高境界就是自然与和谐等哲学思想。因此书法不单只是“艺术”二字所能包容和庇覆得了的。
那么艺术到底是什么东东呢?
艺术一词来自西洋[拉丁文Art],大致与“技术”意义相近。从古希腊哲学家亚理斯多得的“艺术是自然的模仿”,看待模仿自然是一种技术。到15,16世纪文艺复兴时代,把制作一件器物,一幢房子,一尊雕像,一件衣服等等工作所须的技术称为“艺术”。
中国古文字也对“艺”有诸多的解析,“艺”动词,本意为“种植”。大体也是“技术”和“才能”等方面的含义。
现今对“艺术”的解析大概有三种:广义的是指:凡是含有技术与思虑的活动及制作,皆谓之艺术,这和技术的意义很相近:狭义的艺术是指凡含有审美价值的活动以及其活动的产物,而能表现作者思想及情感,并予以接触者产生共感者,谓之艺术。再就是更现代的一种思想,就是“艺术是不可定义的。。。”
而中国书法受中国特定的哲学思想的影响,讲求的是“天人合一”以及“无我”的境界,如果用“艺术”二字来界定,岂不陷于巢臼法执?正所谓的“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是空无物,何处惹尘哀!”
因此中国书法用“书法艺术”来称谓已有失偏颇,更何况将“艺术”二字冠顶于“书法”之前!
中国书法就是书法,用其他任何的形式都是不妥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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