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器”为什么“晚成”
当一个人在自身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过早的形成自己的风格的话,就是故步自封!做为一个书法家来说应该警觉这种有失偏驳风格的形成。应该警惕的是当坏的习惯养成后,要改就难了,更何况改那些不自知的坏习惯就更不容易了。
具体的来说,当一个人在临帖的时候,帖子中的那些精华的部分很难真正学到手,但那些皮毛却很容易蒙蔽人的双眼,再加上自己的一些不良习惯或毛病。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风格真正的是无药可救了。
古人学问无遗力,
少壮功夫老始成.
纸上得来终觉浅,
绝知此事须躬耕。
[ 本帖最后由 挥风牧云 于 2007-1-16 12:33 编辑 ] 如果一件书法作品需要引经据典或洋洋万言的论文才能论说明白它的魅力的话,那么它就不是一件真正好的作品,因为我相信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即便是鹿亦可指为马,黑的也可以说成是白的了。
书法中的神采,气韵和意蕴的最高境界就是自然与和谐等哲学思想。因此书法不单只是“艺术”二字所能包容和庇覆得了的。
那么艺术到底是什么东东呢?
艺术一词来自西洋[拉丁文Art],大致与“技术”意义相近。从古希腊哲学家亚理斯多得的“艺术是自然的模仿”,看待模仿自然是一种技术。到15,16世纪文艺复兴时代,把制作一件器物,一幢房子,一尊雕像,一件衣服等等工作所须的技术称为“艺术”。
中国古文字也对“艺”有诸多的解析,大体也是“技术”和“才能”等方面的含义。
现今对“艺术”的解析大概有三种:广义的是指:凡是含有技术与思虑的活动及制作,皆谓之艺术,这和技术的意义很相近:狭义的艺术是指凡含有审美价值的活动以及其活动的产物,而能表现作者思想及情感,并予以接触者产生共感者,谓之艺术。再就是更现代的一种思想,就是“艺术是不可定义的。。。”
而中国书法受中国特定的哲学思想的影响,讲求的是“天人合一”以及“无我”的境界,如果用“艺术”二字来界定,岂不陷于巢臼法执?正所谓的“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是空无物,何处惹尘哀!”
因此中国书法用“书法艺术”来称为已有失偏颇,更何况将“艺术”二字冠顶于“书法”之前!
中国书法就是书法,用其他任何的形式都是不妥帖的。
[ 本帖最后由 挥风牧云 于 2007-1-16 13: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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