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一先生 发表于 2003-12-3 12:42

我说书法“创新”

      哈哈,你有没有看见许多民间书法呢?其趣味性,法度等都不比专业的差啊。再从大一点角度说,专业的也属于人民范畴内的。

宛陵小城 发表于 2003-12-3 12:55

我说书法“创新”

同意羽一先生的观点。这是定性的分析,不是定量的确指。

圣手妖刀 发表于 2003-12-3 12:56

我说书法“创新”

那我的趣味就跟先生的不同了,我并不欣赏民间书法。
先生“专业的也属于人民范畴内的”的说法似乎没什么意思,相当于说书法家也是人,我从来没有否认书法家也是人哦^_^
我是从大众与精英的角度来区分的。书法家是精英,其他民众是大众。当然啦精英和大众都是人民嘛。说人民创造历史、创造艺术太宽泛了,我说精英创造历史、创造艺术。

羽一先生 发表于 2003-12-3 13:08

我说书法“创新”

   是不是还有专家书法与人民书法之说呢?

圣手妖刀 发表于 2003-12-3 13:18

我说书法“创新”

版主能否再给我加一点威望?
我想看王元军的一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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