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荫下
发表于 2006-9-8 14:06
呵呵,盛意可感!这种基础知识,应该发到相应的版块去。那样会有更多的人阅读!
越崎
发表于 2006-9-8 15:12
不是斑竹了,别到处指手划脚了
新林荫下
发表于 2006-9-9 19:51
我第14次声明:现在叮着我的,都是些最下等的东西——既不是傀儡,又缺乏人格——他们或者很愚蠢,或者玩脏东西,说脏话。当初咬着林荫下不放的而现在不见踪影的,可能是比较险恶的,我将花时间去查一查。
林荫道
发表于 2006-9-9 22:14
十足的网络流氓
新林荫下
发表于 2006-9-9 23:54
原帖由 林荫道 于 2006-9-9 22:14 发表
十足的网络流氓
缺少点底气,幽默哪里去啦?
日出出日
发表于 2006-9-10 13:20
有人总结非常感谢.
严重支持.
林荫道
发表于 2006-9-10 18:29
原帖由 新林荫下 于 2006-9-9 23:54 发表
缺少点底气,幽默哪里去啦?
看来老新(只好这样称呼了)真实不懂幽默
我正在幽它一默,竟然看不出来
您删我的帖子理由分别是:幽默,很幽默,还是幽默,特别幽默
我回您耍网络流氓的帖子分别是:流氓、很流氓,十足的网络流氓
是不是很幽默?
本来吴总给我沟通,我答应配合工作,不再回您的牛皮癣或叫烂帖了,看来你真是死不改悔
看来有位网友说得对
庆父不死,鲁难未已
[ 本帖最后由 林荫道 于 2006-9-10 18:34 编辑 ]
新林荫下
发表于 2006-9-11 21:09
装受害者!?装了也不像!
林荫道
发表于 2006-9-11 21:30
原帖由 新林荫下 于 2006-9-11 21:09 发表
装受害者!?装了也不像!
如果你总是这样我就陪你玩玩,全当耍猴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