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事谋始,隶书、朱文印,再读易经,一言成不智
《易经·讼卦》《象》云: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天水讼,天愈上水流下,自然相反之象,必致争讼。君子做事必须从一开始就要考虑谋划,避免这样的矛盾。
《说文》:讼,争也。《尔雅》:讻,讼也。高声恶言。《杂卦》讼,不亲也。
《象传》:终凶,讼不可成也。
讼起于始,天水相违,注定有讼,看似宿命,其实是不谋而作。孙子曰: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
讼终于凶,凡有讼必致于两害,双方皆有损耗,不堕为凶即可庆幸为吉。侥幸有得,亦不可久。
观讼卦各爻象辞,讼,宜止于欲作之时,或断于初始。必不可免,则应及时纠正,持中守正,避免过激过当。不可以讼谋利,得理不饶人,挑唆讼棍得之不当,失之朝夕。
《自讼》
宋·王安石
孔子见南子,子路为不怡。
欲从公山氏,勃郁见色辞。
道如天之苍,万物不能缁。
弟子尚不信,况余乏才资。
明知古人仁,语默各有时。
苟出不自慎,果为听者疑。
白圭尚有磨,驷马犹能追。
一言成不智,虽悔欲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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