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mo 发表于 2006-4-17 06:43

不是钱不钱的问题,尉老的举动值得人们学习

蓝田墨人 发表于 2006-4-19 15:06

说的好!!!

老醯 发表于 2006-4-20 09:18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6-4-12 15:46 发表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当过婊子,还要牌坊?
这样的言语即使匿名发表也欠妥吧?

老醯 发表于 2006-4-20 09:20

原帖由 有鱼 于 2006-4-10 14:55 发表
前段时间对尉老的讨论,
其实有很多误解!
很多网友并不了解其中的真相,跟着一些媒体的论调而群情激奋,
当然,这种激奋是一种正义感的体现,也说明大家很有社会责任感!
但不可否认的是,很多人不了解事件背 ...
对对对!!!!!

jinyang123 发表于 2006-5-8 08:57

善举必能深得民意。如尉老除退还6万元之外,另赠六万会更加令人信服!——愚砚

叶发础 发表于 2006-5-8 19:29

也是榜样!!!

致膺斋 发表于 2006-8-26 02:32

不懂!!

遂堂 发表于 2006-8-26 18:50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6-4-12 15:46 发表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当过婊子,还要牌坊? 当过婊子从良还不行吗?宽容别人,就是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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