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2006(第三届)“北京2008”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展评活动作品征集办法
“北京2 0 0 8”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展评活动
作品征集办法
2005--2006(第三届)
“百年盛会,中华圆梦”。2008年,奥运的圣火将第一次在中国北京点燃,它让亿万华夏儿女为之欢欣鼓舞,热血沸腾!
由北京奥组会新闻宣传部、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北京市教委艺术委员会及奥运京外赛场省、市艺术教委等单位联合组成第三届“北京2008” 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展评活动电视选拔大赛。它是全国唯一经北京奥组委批准的公益活动,每年举办一届。
一、 活动名称:“北京2008”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展评活动;
二、 活动口号:心向奥运,彩绘中华;
三、 活动主题:
——体现奥林匹克“更高、更快、更强”“重在参与”的精神以及对“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理解;
——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增进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思想;
——展现新一代青年人、大学生勇敢的走在时代的前列,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奋勇拼搏,积极向上
的人生态度。
四、 征集对象和征集范围:
征集对象为196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45岁以下)的全国(包括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华人青少年儿童,作品征集范围为书画摄影作品,每届举行一次颁奖活动和其它与奥运相关的文化活动。
五、 参展作品类别:
美术类:中国画、水粉画、水彩画、油画、版画、线描、漫画、卡通、电脑美术、雕塑作品等;
书法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中、英文)、篆刻作品;
摄影类:彩色黑白摄影(规格为12-16英寸)
作品规格:西画类分四开、八开两种;宣纸作品不大于六尺宣;条屏等组合作品不超过四幅。
六、 征稿时间和参赛展评规定:
1、 从即日起至2006年5月31日,请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贴上报名登记表及《我的声明》,连同作品(摄影类作品应同时提交底片或光盘)一起挂号邮寄。
2、 参加展评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并未参加过其他评选活动的未经发表的真实作品。每位选手参加展评的作品不得超过5件(含5件)。
3、 参加展评题材范围:A.描绘、理解奥运作品;B.描绘祖国山川风物作品;C.描绘生活情趣作品;D.其他内容健康的作品。
4、 每件作品报名费人民币15元(海外以美元计),邮寄费人民币5元,共计人民币20元,以邮政汇款的形式将报名费汇至下述指定地址。
5、 凡不符合本次评选活动有关规定或应提交作品相关文件而不提交的,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活动权利。
6、 “北京2008”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展评活动组织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由“北京2008”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展评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次活动组委会以及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组织委员会保留权利随时核查所填信息及相关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合法。
七、 奖项设立:
获奖的作品分类评选,每个评选组设立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四个奖项,总获奖率占参赛总人数40%左右。同时,为表彰成绩优秀的团体展评单位,特设立优秀组织奖和优秀辅导老师奖。凡组织参赛作品在50件以上的集体有资格参加团体评奖;凡组织参赛作品在30件以上的辅导老师有资格参与优秀辅导老师的评选。凡参赛选手均可获得“北京2008”奥运会吉祥物福娃纪念品一份。
八、 作品评选:
“北京2008”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展评活动组织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活动评审工作。
九、 颁奖:
颁奖仪式将在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或中央电视台教育频道播出。由部分获奖作者、北京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组织委员会的有关领导及参与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领导参加。
十、获奖作品巡回展览:
获奖作品将在活动评选工作结束后,陆续在北京奥运会京外赛场城市及其他城市举办巡回展览,并将在北京奥运文化节和相关活动中得到展示。
十一、联系办法:
本活动的作品征集办法和报名表(复制有效)将刊登在《中国教育报》、《中国书画报》、《美术报》等其他专业报刊上。同时可以登陆:中国学子在线网站(http://www.stuonline.net.cn) 、北京奥组委网站(http://www.beijing-olympic.org.cn/)、央视国际网站(http://www.cctv.com.cn/)下载有关材料及报名表和相关法律文件(我的声明)。
稿件和报名费请寄: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618号东方怡景大厦B-1303
“北京2008”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展评活动
组委会湖北征集部 胡翔凌(收)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人:胡翔凌马莉胡欢欢等老师
咨询电话:027-87808862 87407663 6227133013212713654
传真:027-87407663
电子邮箱:huliuliu@msn.comxianglingkejiao@hotmail.com
我 的 声 明
我是 (作品名称)的作者。我已经完全了解《“北京2008”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展评活动征集办法》(简称“征集办法”)的内容,愿意按照“征集办法”的要求参加“北京2008”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展评活动,并自愿向本次展评活动作出以下承诺。
第一条:我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及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都是真实的。
第二条:参展作品是我的原创作品。我的作品没有任何其他人参与、绘画、书写或拍照这一作品。我对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
第三条:我同意授权“北京2008”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展评活动行使作品发表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
第四条:我同意凡因本声明引起的或与本声明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现行法律程序解决。
作者签名:
签署日期:
报 名 登 记 表
作者姓名 性别 年 龄
作品名称 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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