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建星
发表于 2006-4-27 10:18
不错,本人还是比较喜欢,不囿古人,不落俗套,以自法为法。。
陈英
发表于 2006-5-5 15:04
好贴啊,欣赏一遍
qm_xhgl
发表于 2006-7-14 09:36
名人与凡人
名人用过的东西叫“文物”;凡人用过的视为“废物”。
程利书法
发表于 2006-7-14 10:06
原帖由 qm_xhgl 于 2006-7-14 09:36 发表
名人用过的东西叫“文物”;凡人用过的视为“废物”。
有意思!!!!!!11
邪恶边缘
发表于 2006-8-5 18:11
他的字用来做牌匾,效果极佳~~~
曾醉
发表于 2007-5-8 12:58
密切关注!!!
苏莹
发表于 2007-5-9 19:04
收藏是一种乐趣,
更是一种缘分。
物质的财富可能是意外的,
精神的财富却是永远的!
静心堂主冉平
发表于 2007-5-24 23:35
字如其人 风流倜傥
一语惊党
发表于 2007-5-25 17:29
字中有钟镏的感觉 ```
巨剑
发表于 2007-7-31 16:25
若从作家的角度看还可以。
若从书法家的角度看是写得最烂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