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郎再书“鸣琴而治”并作释文
鸣琴而治鸣琴而治典出《吕氏春秋•察贤》:“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典之故为:孔子学生宓子贱与巫马期,先后任单父之长。期于任,事必躬亲,任劳任怨,单父治理清明。贱接任,寂身府衙,整日鼓瑟吹笙,逍遥自在,单父亦治理清明。期讨教于贱,贱曰: “我之谓任人,子之谓任力。任力者因劳,任人者因逸。”
余之谓佛道四大天王之东方持国天王及手持法器更能诠释鸣琴而治之理:东方持国天王,手持琵琶,示法做事不可松懈,亦不可紧酷。一如操琴,弦之松,音不准,弦之紧,音绝断。唯有弦之松紧协调,方可奏出妙音。谕示人们待人接物要宽严合度,事情方能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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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书老君 发表于 2012-7-25 20:42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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