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落者 发表于 2003-1-19 00:02

迎春杯书画摄影诗文大赛征稿

迎春杯书画摄影诗文大赛征稿
  2002-12-14
迎春杯书画摄影诗文大赛征稿
    为了扩大艺术交流的范围,展示艺术爱好者的才华,迎接新的一年到来,南京东方巨龙文化艺术中心特举办“迎春杯”书画摄影诗文大赛,即日起开始征稿。
    1、征稿项目:毛笔书法、硬笔书法、国画、水彩画、篆刻、儿童画、摄影作品、诗歌、短文、其它类美术文学作品。
    2、要求: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主题不限。书法类作品可书写唐诗宋词等古今中外名篇(书法作品请用正楷注明书写内容);文学作品必须1000字以内(小说、散文等不限,可以记述身边的一些人或事);摄影作品不得小于7寸,并请注明题材名称。组委会将分类进行评选。所有作品需附作者艺术简历1份,并用正楷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地址、邮编、电话、作品种类、作品名称。来稿不退。
    3、分组评选:大赛分幼儿组(7岁以下)、儿童组(8-12岁)、少年组(13-17岁)、青年组(18-40岁)、中年组(41-60岁)、老年组(61岁以上)分别进行评选,评出特、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及20%比例的优秀作品奖和30%比例的入围奖,颁发荣誉证书予以鼓励。
    4、参评通联费:每件作品寄交参评通联费20元。
    5、集体参赛:集体参赛请指导老师统一寄交作品,并请附指导老师参评意见1份(即指导老师初评打分或建议奖励意见)作为组委会初评时的参考依据,指导老师在寄参评通联费时请自行提取20%自留,作为通联邮资开支。凡组织15人以上的单位或个人,组委会将向其颁发“文化艺术交流有功单位”或“优秀导师”的荣誉证书。
    6、参赛待遇:优秀作品奖以上者将吸收为我中心中高级文化艺术交流员并任职,未获奖者经本人申请也可吸收为我中心初级文化艺术交流员。所有参赛作者均赠送大赛纪念册留念。
    注:本届大赛为鼓励新人、鼓励创作,不设物质奖励。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03年2月15日截止。
    投稿汇款地址:南京东方巨龙文化艺术中心东井村44号信箱,邮编:210028。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迎春杯”。邮编:210028
    电话:025-5300760、025-5336602传真:025-5336602
    欢迎广大书画爱好者踊跃参赛,也希望各位指导老师积极组织学生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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