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学解
请批评 第二张 纪事者必提其要 遗“其”字贪多务得 遗“多”字
恒兀兀以穷年 遗“恒”字
“先生之于业,可谓业勤矣” 应为“先生之业,可谓勤矣”.
望今后注意
学灵飞经颇见功力 本帖最后由 张万从 于 2012-5-22 17:32 编辑
第二张 纪事者必提其要 遗“其”字
贪多务得 遗“多”字
恒兀兀以穷年 遗“恒” ...
漫研竹露 发表于 2012-5-22 09:30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向先生致敬,难得有这样认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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