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 发表于 2004-6-2 23:25

接着靳尚谊先生的话往下说

接着靳尚谊先生的话往下说
  2004-5-15
  最近,全国美协主席靳尚谊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将“在美术展览中给参展者和获奖者一定费用后,参展作品与获奖作品即被赞助商等收归己有”的做法,称为国画展览中的“强行收购”(详见《中国艺术报》2004年4月16日)在这一采访中,靳先生不仅对“强行收购”的现象提出了批评,而且指出了造成“强行收购”的原因以及危害,并说“‘强行收购’到了该进行反思的时候了”。我非常赞同靳先生的意见,他说出了很多人的心里话。
    但是,应该看到,目前操持“强行收购”的主力却是全国美协。没有全国美协这样的牌子,想进行这种“强行收购”都不可能。首先是组织不来画,因为参加一次全国美协冠名的进行“强行收购”的展览,对于还不是全国美协会员的画家来说,就多了一份参加全国美协的资历,因此,不管这一“强行”是否合适,想入全国美协的画家还是“心甘情愿”。另外,没有全国美协的牌子,赞助商也不买账,让他们“强行”掏钱也不可能。所以,作为美协主席的靳先生首先应该整顿内务,少搞一些展览和评奖,也就少了一些“强行收购”。如果像靳先生所说的“油画展就没有这个问题”,只要少办一些国画展,国画展中“强行收购”的问题也肯定就没有。进一步说“强行收购”的原因,可能就在于各种名目的国画展览和评奖太多太滥。从物以稀为贵的原理出发,多和滥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杀价和“强行收购”,就是靳先生所说的画的质量普遍下降、名家的缺席,以及靳先生没有说到的等等。
    靳先生在采访中还提到某画家“拒领某美术奖项的终身成就奖”,虽然没有点名,但这也是全国美协颁发的一个奖项,拒领的原因就是该画家拒绝“强行收购”。这是一件让全国美协很难堪的事,有点哑巴吃黄连的味道,过去没有过,而美协的权威也受到了挑战。实际上想开了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就美协而言,仅是一个社会团体,属于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NGO)。而一个社会团体的颁奖,本来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问题是:把它看重了;看重了也就出问题了。
    再说“强行收购”,细想也不存在“强行”,事实上是愿买愿卖的一种交易,是买卖之间的一种撮合。但最后的称谓不是“买卖”,而是“赞助”。如果是买卖,显然这不是市场的价格,而且有违公平的原则。经过撮合之后的“赞助”,一切的问题就显得堂而皇之。靳先生也说了:“在现有体制下,拉赞助是必须的办法,否则就办不成展览,搞不成评奖。”可是,这种“强行收购”现在已经成为市场中的一种经营模式,成为其他营利组织的一种营利方式,因此,全国美协确实应该像靳先生所说的那样“到了该进行反思的时候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接着靳尚谊先生的话往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