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1982
发表于 2010-7-26 22:56
em4em4em4
普通爱好者
发表于 2010-7-27 10:27
人还有孪生兄弟,何况是书法呢!
书法玩童
发表于 2010-7-27 10:50
{:1_184:} 可悲的环境造就这样的书法,笔法在哪儿?创新吗?
可恶的枪手拿钱就干这种缺德事?道德呢?
可怜的参展人真想出名?苦学呐?{:1_192:}
金三角
发表于 2010-7-27 11:01
“不怪作者,只怪评委眼瘸”说得好。风格如此雷同的两件作品都看不出来。
云端一羽
发表于 2010-7-27 16:57
或许人家真是一个老师教的呢{:1_175:}
西风吹
发表于 2010-7-27 18:13
如果网站不能把这个枪手找出来的话,建议关门算了,维护正义,大家收索他。
博览群姝
发表于 2010-7-28 10:07
又见枪手
闪闪的红星
发表于 2010-7-28 10:50
本来......准备......有一件获奖,没想到弄巧成拙。
作者利熏心,评委糊涂蛋!
大顺
发表于 2010-7-28 13:01
评委的眼睛都掌到piyan上去了。{:1_206:}{:1_206:}
刘云山
发表于 2010-7-28 13:16
{:1_204:}{:1_204:}